律所介绍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国医药城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成为泰州最早一家具有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国内、国际专利代理业务及其他知识产权...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吴银书律师

手机号码:13901422500

邮箱地址:13901422500@139.com

执业证号:13212200110540658

执业律所: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新区药城大道CMC综合大楼10层1001室

律师文集

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股权变动是指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之时可视为股权交付、股东身份开始转移之时;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私自变更股权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涉嫌职务侵犯罪的时候就需要负刑事责任。

  二、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应及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或新设登记手续。未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则对外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效力。

  三、股权转让的效力

  对内而言:股权转让后,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可认定为公司股东,享有表决、收益等权利;

  对外而言:股权转让后,登记于工商系统的,认定为公司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试图通过无偿转让,工商变更,来规避法院强制执行,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可撤销。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taizhoulvs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901422500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新区药城大道CMC综合大楼10层1001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