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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吴银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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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12200110540658
执业律所: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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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弃车而逃,交警将会依法将该车辆进行扣留,等会车主来进行领取,然后在确认车主是否为肇事者,如果是要求其担负责任,如果不是肇事者希望车主配合交警部门来找到相关的肇事人员,让其负该负的责任,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交警查酒驾车停路边人跑了的处理方式。
一、交警查酒驾车停路边人跑了的处理方式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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