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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国医药城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成为泰州最早一家具有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国内、国际专利代理业务及其他知识产权...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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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吴银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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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侵权诉讼有哪些

  域名是网站在互联网世界的一个身份代号,域名的形式是由若干个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每个网站都有域名。如果他人与自己网站的域名相似,能够提起侵权诉讼的类型有哪些?下面,律师小编就域名侵权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任何人或机构在认为他人注册的域名与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冲突时,都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投诉。这些冲突一般包括:

  1、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标志相同或足以导致混淆的相近性;

  2、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3、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被投诉人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被投诉人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相关阅读: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该机构或个人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第九条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能够提起域名侵权诉讼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提起侵权诉讼时,一定要注意保存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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