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介绍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位于泰州医药高新区中国医药城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成为泰州最早一家具有知识产权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国内、国际专利代理业务及其他知识产权...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吴银书律师

手机号码:13901422500

邮箱地址:13901422500@139.com

执业证号:13212200110540658

执业律所:江苏圣典(泰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新区药城大道CMC综合大楼10层1001室

律师文集

资本金没到位股权转让交印花税吗?

  资本金没到位股权转让也是要交印花税的,只要涉及到股权转让就需要交纳印花税,与资本金有没有到位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资本金没到位股权转让交印花税吗?

  要交印花税,股权转让即把自己对公司的支配权、控制权、收益权转让给另外的人,并由他继续享有的一种方式。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又会有纳税人和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出现,即你们在转让股权的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税款,这些税款中有一个税叫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1、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2、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提示: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来贴花,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

  二、谁是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三、个人转让股权应注意的税款问题

  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

  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12〕285号)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区分两种情况:

  (1)先履行纳税义务再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股权变更登记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表格式样和联次由各省地税机关自行设计)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纳税地点

  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4、个人股权转让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下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印花税的,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还可以向税务机关咨询了解,如果不按照规定的标准交纳印花税的,那么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6 www.taizhoulvs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3901422500
联系地址:泰州市高新区药城大道CMC综合大楼10层1001室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